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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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涉县 | ||||||||||||||||||||||||||||||||||||||||
招标内容: | |||||||||||||||||||||||||||||||||||||||||
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井店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井店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三层砖混结构,主要包括涉县井店中学宿舍楼主体的建设及采暖、电气、消防、给排水的安装;新建混凝土化粪池及院面硬化等工程。预计工期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补充说明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及时注册造成的相关后果,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24至2018-07-30,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14 15:00 ,地点为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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