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防洪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省大冶市城市防洪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09]121

1、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市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的委托,将对大冶市城市防洪清淤工程(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省大冶市水务局进行了招标备案。建设资金来自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告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区范围内的清淤工程(含河道、道路清淤,围堰粘土麻袋及围堰拆除等项目)。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以下三个标段:

一标段:KA2+950-KA2+050(900米)清淤工程

二标段:KA2+050-KA1+200(850米)清淤工程

三标段:KA1+200-KA0+000(1200米)清淤工程

2.2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来(2006年11月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小型及以上防洪工程施工业绩。

3.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外省投标企业,须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签署了《承诺书》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1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其投标报价也不列入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时间与开标、评标同时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在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下,可就上述标段中施工招标投标提出资格后审和投标申请。

5.2请投标申请人于 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到大冶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建设银行701室、大冶大道27号)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

5.3各标段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每套(每单位)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含施工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大冶大道27号建设银行705室)。

6.2各类原件用档案袋封好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送标投标文件、后审文件和各类原件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7、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2009年12 月8日10: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地点:大冶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建设银行705室、大冶大道27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城市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