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关于新院食堂招标公告

中医院关于新院食堂招标公告

博山区中医院新院即将于近期搬迁投入使用,为给广大患者及职工方提供便利的就餐条件,新院食堂现对外招标。

一、基本概况

新院食堂位于中心供应康复综合楼,面积近500平方米(制作间300平方米,就餐层200平方米),食堂硬件设施齐全。

二、招租方式

实行公开招租,根据投标企业资质、运行方案、承包租金、信誉口碑等情况,综合评标,择优中标。

三、发包项目

1、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主体位于中心供应康复综合楼二楼。

2、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有灶台、抽烟系统、平板层架及台面立架等,有仓库、洗菜池、配餐间等,厨房通水、电、暖。水、电、暖费用根据政府定价标准由承包者自行负担。

3、餐具:医院提供桌椅板凳。

四、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条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有一定的企业餐饮服务经验,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从事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5)近年来从事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原来已签合同;

(6)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合同期限

食堂租赁经营期限二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用餐调查及综合评定效果较差,或者发生了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经营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

1、承租方签订食堂经营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给员工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3、食堂承包租金按年收取。

七、管理要求

1、经营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在医院搞不法经营,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2、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由经营者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

4、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饭,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5、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经营商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经营商须征得我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自付。承包期结束后,我院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6、经营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经营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设施设备投入和相关费用

1、中标方使用的水、电,每月按使用数量参照国家能源的收费标准,每月向医院缴纳;每供暖季取暖费按每平方米35元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将根据淄博市、博山区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进行调整收取。天然气费中标方自行向天然气公司缴费;

2、中标方负责开业前一次性投入装修改造工作和费用。

3、中标方提供餐厅内IC卡消费系统并负责系统的维护。

4、中标方承包区域内水、电、门窗等设施维护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九、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案、经营方式及品种;

(4)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等各方面)。

P6、经营优势和近年来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P7、安全承诺书。

P8、租赁金缴纳预期(装信封密封)。

2、投标书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⑵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须加盖企业印章。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院办公室,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

十、时间安排

1、2018年7月30日至8月4日接受餐饮公司报名及递交投标书。

2、标书投递结束后,由医院组织评标小组实行公开答辩评标,每个单位汇报10钟,回答提问5分钟,评委将根据企业经营资质、经营信誉、资金实力、经营方式、租赁金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企业中标情况以医院通知为准。

联系人:侯超联系电话:0533--*******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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