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预审招标公告

城市规划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预审招标公告

石排镇城市规划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预审公告


预审公告

1.1 招标目的
为了获得石排镇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设计方案、设计承包人及其施工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石排镇城市规划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

1.2.2 工程位置: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

1.2.3 工程范围: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见各层平面图)

1.2.4 资金来源:自筹。

1.2.5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2.6 工程范围:展馆室内装修设计(包括入口、楼地面、门窗、天花及墙面、楼梯、给排水、强弱电、空调、安保系统)、消防设计及展馆布展设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含多媒体软硬件、沙盘、模型、展板)一体化。详见附录11(设计施工任务书)。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其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展览工程设计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及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展览\展示\设计及制作经验,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是设计人为主办人。)

1.4.2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业注册执业资格,且2005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4.3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1.5.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

1.5.2 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家数为3-6家时,则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投标申请人超过6家时,则采取择优的方式选取排名前6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5.3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以下时间、地点持单位有效的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正二副。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1月2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王先生,电话0769-********

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录1)。

3) 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6)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2、3)。

7) 投标人申请人业绩(含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复印合件等)。

8) 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人员架构,专业人员配备说明、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资料等)。

9) 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4 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5 人以上单数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资格预审;

第二步:择优评审打分;

第三步:完成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1) 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的条件不满足必备条件的其中一条即被评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择优评审打分。

2) 资格预审时,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3) 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详细要求见附录4资格预审评审表。

4) 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家数为3-6家时,则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投标申请人超过6家时,招标人根据附录5资格预审评审原则要求打分择优确定分数前6名为正式投标人,分数相同时以业绩优者为先,打分方法如下:对各评委的合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报名人的最后得分(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1.6 承包方式:
1.6.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只作为评标参考价。中标设计方案经修改完善定案后的工程报价经过石排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才作为本工程的合同价。

1.6.2按合同价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6.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总投标报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1.6.4招标工程除设计变更外,总价、单价按合同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不作调整。

1.6.5设计费包含在工程总投标报价里,合同执行阶段包干使用,不因设计工作量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调整。

1.7 工期
1.7.1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经业主通知)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7.2 施工工期:80天(从业主确认施工图纸开始计算)。

1.8 购买招标文件
1.8.1 通过了招标人资格预审择优的投标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8.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8.3 投标人将对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资格条件负责。

1.9 现场考察
1.9.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祖贻

联系电话:0769- ********

1.9.2 集合地点: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各投标人自行前往)。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按服务招标类型)。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分发给投标人。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11.2 地 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邮政编码:523009】

1.11.3 联系人:王先生

1.11.4 电话号码:0769-********

1.11.5 传真号码:****-********

1.11.6 电子邮箱:gdmeetc3wl@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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