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加药装置二次招标公告
智能加药装置二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一批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ZY18-XA308-WZ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一批采购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带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标包/段。货物预计采购金额26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3 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送货期: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
3.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同类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承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型号规格组织供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详见报价明细表);
3.5 投标人承诺所投物资需与原设备兼容匹配(承诺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第3窗口持电汇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400__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4.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9时00分(之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8-XA308-WZ210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2条相同。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原价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持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地址:高陵泾河工业园区长庆泾渭大厦A座
联系人:杨进宝
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程健
电话:***-********
电子邮件:********2@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8年7月24日
序号 | 计划流水号 | 物料组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要求到货地点 | 产品执行标准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83 | 一般试采工具 井下智能加药装置JXJYZZ-1100 40 | 套 | 10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采办站板桥料库 | 25800.00 | 258000 | ||||
总计:258000元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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