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广丰区]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2018-07-25]



江西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HCZFCG-2018-003)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丰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据其主管预算部门批复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HCZFCG-201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丰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139*****2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华西汽贸城7栋8号

联系 人:虞女士联系电话:189*****666

电子函件:jxhczb@126.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

备注

执法车辆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辆

饶购2018F********9

249800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6、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从2018年 7月26 日至2018年 7月3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9:00~11:3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到江西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份(每包)200元人民币(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 8 月 2 日9 :30时(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丰区大塘路)。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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