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废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建设及档案库房系统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未报废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建设及档案库房系统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委托,现就未报废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建设及档案库房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TZFD2018-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代理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未报废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建设及档案库房系统升级项目 | 1 | 项 | 20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6楼会议室(606)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6楼会议室(606)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通过其账户转出的电汇、银行转账;
(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账户名称: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银行账号:1207 0212 0920 0306 679;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须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书(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童浩联系电话:138*****076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露霞 联系电话:180*****313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采监处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台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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