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200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200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平昌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200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水利厅、省农发办 以 川水函〔2009〕65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平发改审(2009)25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平昌县水土保持局

项目名称
平昌县农发水保200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平昌县唐家河、王家溪小流域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100 天(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千米(邱家镇境内)

建设资金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坡改梯(条石、块石、网格结合)、渠道、蓄水池、耕作道路建设等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 项目经理具有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或二级以上建造师;② 近三年类似(水利、水保、农发土地治理)施工业绩至少有2个(含2个)以上[随机抽取时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即使被抽中,仍属不符合参选要求,取消参选资格];③ 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比选谈判;④ 比选申请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与参选承诺一致。施工期间,按四川省政府[2007]14号文件规定,有关人员须提供资格证原件押证施工;⑤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⑥ 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9年11月17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9年11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平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水保局)
开户银行: 平昌县工商银行
账 号: 2318 59610 91000 2060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9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平昌县政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平昌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 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5号
邮 编: 636400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9*****985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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