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热分析仪、胶丸机等实验室设备项目(合同包1-热分析仪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中烟热分析仪、胶丸机等实验室设备项目(合同包1-热分析仪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热分析仪、胶丸机等实验室设备项目(合同包1-热分析仪 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W2018-QY071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类(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及交付期 |
1 | 1-1 | 热分析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备注: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招标,投标人对本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必须进行完整的投标响应,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权以合同包为单位。 |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一份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3投标人若非投标热分析仪制造商的,须提供热分析仪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合法机构(合法机构包括: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或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投标设备的授权函。
注:投标设备的授权函由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办事处出具的,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函/格式一”授权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授权由制造商在中国境内代理商提供的,须同时提供“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函/格式二及格式三”授权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缴交至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如需邮寄,邮资到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邮递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8月15日08:3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收标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ic.com.cn)、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和()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邮 编:361004 邮箱:********5@qq.com">********5@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扫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09@qq.com">********09@qq.com或传真至****-*******,并与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确认邮件或传真,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热分析仪、胶丸机等实验室设备项目(合同包1-热分析仪 第二次公开招标)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招标编号:GW2018-QY071C | 合同包号: | ||
公司全称(与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可缩写): | |||
纳税人识别号: | |||
所需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票(若选普票无需填写以下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资料 | 开户行 | ||
账 号 | |||
开票地址 | |||
开票电话 | |||
公司邮寄地址: | |||
法人姓名: | |||
联系姓名: | 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QQ邮箱: | |||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 |||
以上信息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整地提供,不能错漏。若由于投标人未如实、完整或错误提供以上信息的,将造成无法顺利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无法抵税,因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018年7月25日
招标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