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福安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县北山镇福安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2009-11-17
招标编号:HNZP-2009-21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对长沙县北山镇福安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公开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沙县北山镇福安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长沙县北山镇内,涉及福安、西湖、新云、五福等村,项目区分8个标段(最终招标范围以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620公顷,工程施工费约2100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于2009年12月开工,施工总工期120天(日历天)每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11~1013—2000》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是对长沙县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招标,项目区分8个标段,每个标段的工程造价约在200-300万元之间(最终招标范围以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4、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4年10月-2009年10月必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万元以上,此类似工程包括: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农改、地质灾害、地基与基础工程)。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需按长沙县相关文件规定到建设局备案。
5、本项目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颁发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标后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
四、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合理定价混合抽取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出席。
八、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文本。
九、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9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参加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迟到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的);
3)投标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4)县外施工企业在提交上述三项证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本企业(2004年10月-2009年10月)从事过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合同原件。
注:以上证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一份备查。
十、联系人:李小姐 谢小姐
电 话:****-********、********、********
招 标 人: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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