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及厂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及厂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新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及厂区附属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09-11-16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新港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湖南省发改委湘发改地区[2009]45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由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
2)建设规模:长沙市新港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能力10万m3/d;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

3)本次招标范围:①长沙市新港污水处理厂综合楼、机修间、车库、仓库、传达室;

②厂区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厂区道路、围墙、厂区硬地广场、厂区景观绿化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总造价约3200万元。

4)招标工程工期要求: 300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6)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①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③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项目;④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至省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的托管帐户。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交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托管帐户户名:湖南省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托管帐号:****************23324

3.3 投标保证金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到帐截止日期:2009年11月23日5:00时,申请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长沙市新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而予以拒绝。

3.4 投标保证金其他事项按湘建招办[2009]字第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详细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合时,则视为无效。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24日下午02:30,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国际24楼

联系人:肖超 周异 郭跃美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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