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供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供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供电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胜油公司发计字[2017]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供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春风油田排66块石炭系产能建设地面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新春公司春风油田。

2.3建设规模:(1)油气集输:按照油田“四化”标准设计,采用油井功图计量工艺,油井产液拉运至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安装40立方米高架油罐10座、敷设集油管线Ф76×4-5.15千米。(2)供电:电源引自附近线路,架设10 千伏供电线路24 千米。

2.4建设投资:2343万元。

2.5计划工期:39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可研批复范围内10KV线路及井场配电等配套施工。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招标金额:190万元 (含税) ;主要工期节点: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6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配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四级(含)以上和承修类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垫资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质量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装工程质检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安装工程中国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2)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25日 08:30至2018年7月30日 17:30。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17:30。

4.4若图纸容量太大等因素,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时间:/至/。

(2)获取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

(4)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 15: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 15: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09室(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33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李杰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胜利监理大厦二楼;

邮编:257000;

联系人:韩雷;

电话:0546-8798196;

传真:0546-8798196;

电子邮箱:sljlzbdl@163.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标签: 承包 施工专业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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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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