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联丰停车楼(地下)项目用地的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联丰停车楼(地下)项目用地的批复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文分局:

你局《关于联丰停车楼(地下)项目用地的请示》(漳龙国土〔2018〕8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旧中山桥保护修缮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39号)精神,同意将经漳龙政〔2016〕118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3874.64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城投公共停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丰停车楼(地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联丰停车楼(地下)〕。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区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地 停车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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