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六项目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六项目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六项目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YY-AL18033
1.招标条件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六项目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招标代理为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实行资格后审。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本项目是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六项目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项目,建设里程约801.431公里。
2.1.2技术标准
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主线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支线、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及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2.1.3服务期
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水保评估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
2.2.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服务内容 | 标段范围内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及概况 |
第一标段 | 水土保持评估验收 | 1、 西藏自治区改则至革吉公路改建工程(主线全长363.9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8条连接线全长6.4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2、 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83.81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3、 国道20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88.32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4、 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80.09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5、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城至麻米乡公路建设工程(主线全长80.651公里,同步建设两条支线全长6.008公里,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6、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改建工程(主线全长84.993公里,同步建设一条支线全长7.117公里,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
第二标段 | 环境影响评价验收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1.1第一标段资质、业绩、人员分别要求如下:
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星级评价证书,要求近五年(2013年12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评估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工程水保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参加本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有2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第二标段资质、业绩、人员分别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要求近五年(2013年12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参加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至少有2名具有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2提供企业2015年度-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财务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公章,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里项目部(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29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不召开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前往踏勘。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14日17时00分,文件递交至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
地 址:西藏噶尔县狮泉东路6号
联系人:杨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29号(地区燃料公司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岳英鉴
电话:181*****678
2018年0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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