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18年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18年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加强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比选工作的方案》(明政务〔2017〕95号)的规定,三明市金园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2018年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评估机构选定事项通过中介服务中心比选确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三明市金园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3.招标项目地址:荆 东

4.评价面积:约300公顷;

5.工作范围和内容:评价范围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公告四至范围内的全部土地(约300公顷)。评价工作内容主要由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三部分构成。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三、中介服务取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8万元包干

另:此方案须在8月20日前完成,每延迟一天扣中介费用200元;费用在评价方案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半个月内支付,如在全省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不支付中介费用。

四、参选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入驻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含挂牌入驻和窗口入驻);

2.在福建省范围内可从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中介机构。

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材料。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软件开发后可网上报名);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2日17时止(按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常上班时间),逾期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代)

⑵ 报名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

⑶ 报名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⑷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印山一号华宇A座506

联系人:小邓;联系电话:159*****432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8年8月3日下午14点;

2.地点: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

3.监督部门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程序

1.收件审核。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代项目业主受理中介机构申请报名材料,项目业主审核资格条件。

2.签到核验。中介代表签到,政务中介中心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示身份证原件)。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核验,或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无窗口入驻中介服务比选)。

4.抽球比选。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3家(含)以内候选中介机构。

(1)随机抽取。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3家候选中介机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2)公示结果。在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中介机构发放《中选通知书》。

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中介机构;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出具本次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项目业主经报(三明市住建局)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完善项目中介服务比选条件,重新组织比选。再次比选活动未成功的,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再次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项目业主经报(三明市住建局)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再次完善项目中介服务比选条件,重新组织比选,直至比选成功。如遇入驻政务中介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均无法承接此业务等特殊情况时,可事前报审计监督部门报备后,可按邀标等其它形式委托中介机构服务。

5.签订合同。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三明市金园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中介机构为中选中介机构;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中介机构为中选中介机构。如三家均无法承接此业务,则从原参加第二轮的中介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中介机构,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开展服务。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开展中介服务。

八、其他事宜

中选的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1.附件1: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2.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附件3: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范本)

(项目业主)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你单位(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等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姓名)(中介机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在三明市政务中介服务中心举行的(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负法律责任。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集约利用评价 开发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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