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项目软装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项目软装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项目软装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项目软装货物采购,项目编号0634-1840XZHM007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软装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项目软装货物采购清单”中要求的所有的货物及软装布置的设计优化、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保险、运输至招标人项目现场交货)、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2.2、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后90日历天内(除金属雕刻画及巨幅油画)。首层分行营业部金属雕刻画及一层办公大堂入口左侧巨幅油画收到预付款150日历天内。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015年、2016、2017年每年营业额或销售额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近三年(2015.7.1-2018.7.1)投标人应具有为建筑规模1000平米及以上的私人银行、高档会所等供应软装配饰的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得低于400万元的业绩至少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反应相关内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2、信誉声明:
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自行声明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要求,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注: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等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表明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了虚假资料或存在挂靠等违法行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提请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806室
4.3、报名须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不接受公证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8年07月26日起至2018年07月30日止,每日10:00时~13:00时及16:00~18:00时(北京时间),至报名地点领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 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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