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按照省保护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169号)文件要求,内江市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陆域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评估。为如期完成此项任务,我局拟编制《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濛溪河评估报告》),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
二、比选要求
(一)技术规范
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江市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计划》《四川省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要求》等要求。
(二)工作流程
濛溪河头滩坝水源地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陆域污染源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区域内及周边污染源的分布及污染状况;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布点要求、采样要求、监测因子开展取样和监测,对土壤环境质量超标的点位分析原因,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濛溪河评估报告》经过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完善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项目要求
1.按照省保护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169号)文件要求开展污染源调查、取样、监测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集资料、水源地及周边污染源调查;
3.2018年8月30日前提交《濛溪河评估报告》初稿,经专家评审后上报正式成果8套、PPT汇报稿;
4.为采购单位的技术资料混和监测数据保密。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从事环境保护研究、设计、咨询、环境监测企事业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有下列类似业绩之一:承担过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方案编制,承担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项目,承担过地市级(或以上)土壤或者地下水课题研究;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省内从事环保监测、调查、评估、设计、治理等咨询和工程任务中无弄虚作假、质量低劣等不良信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二十万元(含差旅费、监测费、会议审查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参选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选资格。土壤检测点位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点30分。
2、地点:内江市环保局2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蟠龙路61号)
六、比选资料提交
参加比选单位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比选资料,否则以废标处理。内江市东兴区蟠龙路61号内江市环境保局土壤环境管理科(3楼315室)侯先生。提交资料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接收资料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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