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2#配电室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2#配电室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2#配电室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99K501
本招标工程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2#配电室外部供电工程(方案号:********6486)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 459(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11 月 29 日
2.4 招标范围
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A东区2#配电室外部供电工程施工典型设计图纸中所示的工程及竣工测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新建配电室1座,新敷设高压电缆1364米,新建电力管井25米,新建电力井1座,新建明开电力隧道84米,新建隧道三通井3座,隧道直角井1座。
注:如有照明、通风、动力系统不在招标范围之内
2.5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或变配电室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本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中,应至少有2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逢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休息),在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在上述地点持《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以及U盘,未办理《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的,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进行首次办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接待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祈年大街8号
联系人:曹 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人:安波
电话:********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
联系人:梅杨、郑巍
电话: ***-********-***、903、988
传真: ***-********
电子邮件: jgmjjb@sina.com
2018 年 7 月 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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