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景观绿化工程招

大型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景观绿化工程招

招标公告

一、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大型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型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地块内,地块周边东临金海路,西侧为众和路,北侧为永跃路

(5)建设规模:约267万元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 标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1

大型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室外景观、廊架、LOGO及旗台、室外亮化、室外排水、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包含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完成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至少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上述指标,则投标人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够反映上述指标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提供相关原件的不予认可。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合同的承包范围、规模、建设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招标公告要求的上述指标明确无歧义,如因合同内容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景观绿化优化设计能力,保证中标后能按照招标人意图优化景观绿化图纸并保证优化后的施工图纸的工程造价不超过中标价。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1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大丰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为路风电产业展示园二楼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 系 人:高娟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景观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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