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电站0#隧洞渠道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沙坪电站0#隧洞渠道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电站0#隧洞渠道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电站0#隧洞渠道段水毁恢复工程已由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局 以 峨边发改审[2009]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边发改审[2009]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4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大香村;
2.2工程规模:渠道恢复和改造总长度152米,采用砼挡土墙基础,渠道采用箱涵结构。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表达全部内容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设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水利水电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1 月 20 日至2009 年 1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乐山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2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乐山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平安路21号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
邮 编:
传 真: ****-*******
代理机构: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白燕路319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帅女士
电 话: ****-*******
邮 编: 614000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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