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来凤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09]85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来凤县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来凤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
二、项目内容:信息浏览监控软件、杀毒软件等设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编号:LFCG-2009-39a/2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必须具有四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4.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销售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4.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4.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在恩施州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止每天8:30-11:3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09年12月10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支行;账号:********093001;户名:来凤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均应及时到招标机构缴款通知书和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11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11日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地 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445700
联 系 人:宋杰 丁兰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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