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项目编号: GMTC093B043ZHG082JO)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用途:技防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
本次采购的防恐系统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应同时具有在广州市备案的备案证)。
3、2005年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
4、投标人在广东珠三角地区具有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1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可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保密责任承诺书后,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携带《保密责任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后方可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0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10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广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cgqiao@163.com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招标公告附件:保密责任承诺书

保密责任承诺书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做好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大院防恐系统工程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我单位 公司,愿意并保证履行下列保密责任:
1、 我公司对知悉和接触到的该项目的任何秘密事项,任何情况下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 已清楚知道因个人或单位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列明的相关犯罪行为,并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有违反,愿承担后果,接受处罚。
3、 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该工程全程保密监管工作;
4、 有专门的保密组织、人员和设施进行保密管理;
5、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层级责任人保密职责明确;
6、 制定专项保密管理制度;
7、 按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及时对有关资料、图纸进行定密,并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8、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投标、中标、项目实施过程、验收过程的保密监管;
9、 发现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泄密事件,并根据保密责任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自觉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本保密责任承诺书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保密责任承诺书一式二份。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份,本公司留存一份。

随附加盖公章的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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