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樟溪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小额工程发包公告
松阳县樟溪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小额工程发包公告
松阳县樟溪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小额工程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松阳县樟溪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休闲公园建设工程,经松发改初设【2018】153号文件经批准建设,经财审招标控制价为657294.00元,招标人为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松阳县樟溪乡。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为90日历天。
3、发包方式及评标办法
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现场在5-10%的下浮率区间中随机抽取基准下浮率。工程结算时以总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相关专业三级(松阳县内)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5、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亚峰 联系电话:539615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纪玲 联系电话:****-*******
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盖章)
2018 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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