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SCX200474说明函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SCX200474说明函
各供应商:
现就我中心采购编号:SCX200474项目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采购清单“I标段:办公设备”中,
传真机
利盟K125
1
正品标配
应更改为:
传真机
利盟X125
1
正品标配
二、增加“VI标:传真机”
项目名称
型号、配置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传真机
佳能240激光A4传真机
1
正品标配
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说明函为本次询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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