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宣传语、标识、展品征集公告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宣传语、标识、展品征集公告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宣传语、标识、展品征集公告
2009年11月19日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位于世博会主题场馆内,是世博园区内以公众参与为特色的场馆。该馆以“我们的家园”为主题,将“参与”和“体验”作为该馆的基本诉求和最大特点,使公众既是“观展者”,又是“办展者”, 在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的交互过程中,实实在在地体验“行动——改变”的展示理念,为公众搭建一个畅想未来美好城市生活,探求人类可持续发展路径,深化全球化公众情谊的舞台。

无论是在申博的努力中,还是在筹博、办博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不仅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增添了靓丽的一笔,也为未来城市美好生活谱写了序曲。“公众参与馆”将设置“印记”、“体验”和“畅想”三个部分,其中“印记”展示部分,通过展示全国人民以及国外人士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申办、筹办和举办过程中出现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优秀作品等,充分反映公众参与世博的历史,体现公众对世博理念的认知和践行,展示内容主要是从全社会征集而来,因而带有强烈的公众印记。

为有效做好本馆“印记”部分的布展工作,并为适应“公众参与馆”在世博会期间形象展示、对外宣传活动的需要,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众参与馆”宣传语、标识(LOGO)及展品,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宣传语、标识征集

一、征集内容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公众参与馆”宣传语、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1. 宣传语征集要求:

要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理念,突出“公众参与馆”——“我们的家园”展示主题;凸显“公众”、“参与”的鲜明特点,能够体现世博因你而精彩的“行动——改变”理念;文字要求精炼深刻、表意准确、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字数在16字以内。

2.标识(LOGO)征集要求:

应具有“公众参与馆”的鲜明特点,体现其主题——“我们的家园”的深刻立意;具有独创性,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丰富的内涵,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能够适合本馆形象展示、对外宣传的需要;形式上可为一个二维平面设计图案,可配有少量汉字或字母组合;应征作品应包括设计图稿、创意说明,并提供效果图,文本规格为 A4 尺寸。

三、征集方式

1.应征者须登陆 www.expo2010-gzcy.cn,在线填写应征者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证件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通讯方式等。如果应征者为单位或团体,请注明单位、团体名称及联系人。提交后即可获得一个注册编码。

2.应征者可在提交注册编码的同时上传应征作品,也可将应征作品邮寄至“公众参与馆”筹建办公室征集组(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95号,邮政编码:200237),并在信封上注明“应征”及“注册编码”。

四、征集时间

宣传语、标识(LOGO)征集自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0日止。

五、奖励办法

1.宣传语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若干名。

2.标识(LOGO)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3. 评选揭晓日期为2010年1月上旬,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


展品征集

一、征集内容

1.征集能够生动反映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社会各界参与申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动人场景的照片、视频和实物。

2.征集能够集中反映2002年12月3日申博成功以后至世博会开幕前,特别是“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活动期间,社会各界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积极参与筹办世博会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动人场景的优秀作品,包括照片、视频和实物。

二、征集样式及要求

1.照片类:以电子文档为主(传统照片须转换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不小于1MB。

2.视频类:包括影像、动画、其它多媒体作品;作品须为光盘存储、DVD格式,片长在5分钟以内。

3.实物类:反映上海世博会申办、筹办历程,凝聚公众参与世博会心血、智慧和情感的物品,包括自制的手工艺品、书画作品、模型和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所有应征展品须附相关阐述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式

1.应征者须先登陆www.expo2010-gzcy.cn,在线填写应征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证件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通讯方式等。如果应征者为单位或团体,请注明单位、团体名称及联系人,提交后即可获得一个注册编码。

2.应征照片类、视频类展品可在提交注册编码的同时上传应征作品,也可将应征作品录制成光盘,寄送至“公众参与馆”筹建办公室征集组(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95号,邮政编码:200237),并在信封上注明“应征”及“注册编码”。

3.应征实物展品者需先将实物拍摄成照片,并标明材质、尺寸,在提交“注册编码”的同时发送照片的电子邮件,以便主办单位先期遴选。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通知送交指定地点,未接通知者,切勿送交展品。

4、应征照片类、视频类展品入选与否,可凭注册编码在www.expo2010-gzcy.cn查询;入选者可凭注册编码至“公众参与馆”场馆现场即时调看、展示本人作品。

5. 同一应征者的入选作品不受限制;作品一经入选,将通知应征者,应征者请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征集时间

展品征集自即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止。

五、奖励办法

凡入选作品,均会在“公众参与馆”进行展示,并可获得电子入选证书。


其他事项

1. 主办方对其收到的应征稿件及照片类、视频类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应征者请做好备份,自留底稿;入选的实物类展品,主办单位在展示后将作为官方礼品、纪念品赠送给贵宾或国内外有关人士,确需返还的请在递交时予以说明。

2.应征宣传语、标识(LOGO)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即归中国2010年世博会公众参与馆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3.对入选实物展品不适宜在场馆内进行实体展示的,将采用照片形式展示。

4.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犯,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同时不得含有涉及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公众参与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公众参与馆”筹建办公室征集组

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95号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人:陆文婧、李玉文

联系电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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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

公众参与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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