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射箭活动管理中心10米、25米、50米、决赛馆电子靶激光报靶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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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贵州省射击射箭活动管理中心10米、25米、50米、决赛馆电子靶激光报靶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TXZB-18D22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10m气手枪/气步枪激光标靶::40套25米标靶端套装:30套50米标靶端套装:30套决赛馆10米、25米、50米套装(套):共35套4、产品用途: 射击训练5、进口理由: 本次采购的电子靶激光报靶系统,是国际射联指定的唯一国际射击比赛专用器材,作为国家体育总局指定贵州(清镇)亚高原训练基地,为备战32届日本东京奥运会转训基地所使用设备,国内产品不能满足国际射联的技术和训练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07-27至2018-07-31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射击射箭活动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朝阳洞路49号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9*****688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F1号楼2单元4208号项目联系人: 王佳奇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联系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七号楼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标签: 进口产品 报靶 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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