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廖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廖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3031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公安局廖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北镇市公安局廖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锦发改发【2017】3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受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镇市公安局廖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北镇廖屯镇政府东南侧。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09.47平方米。项目拟建设3层建筑,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区划分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询问室、候问室、技术监控室、物证保管室、武器警戒室及辅助用房。
附属设施包括室内外装修装饰、设备、工器具安装及公共工程等。
2.4项目总投资:17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015年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2份,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及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送至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便招标备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 http://www.jztb.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为3.3万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相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付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款(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公安局
地址:北镇市东大街
联 系 人: 满先生
电话: 139*****3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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