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反恐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安防反恐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泉州供电公司安防反恐设备采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QZWZ2018JT07034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我公司拟对《泉州供电公司安防反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泉州供电公司安防反恐设备采购;
二、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反恐级升降路桩 | 16 | 套 | 泉州供电公司反恐设备;两进一出共三个门,需16套升降路桩和三个控制系统。 |
2 | 控制系统 | 3 | 台 | |
自收到发货通知函之日起30天内到货 |
三、合格的供应商:
3.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网员证;
3.3反恐级升降路桩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验报告;
3.4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设备采购项目或工程;
3.5需是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6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3.7供货周期确保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间;
3.8本项目报价所包含的所有商品如需取得销售代理资质的,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相关销售代理资质,凡未取得相关资质而进行销售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9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3.10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3.11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3.12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3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4.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谈判文件领取:每份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4.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应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8年8月3日0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六、其他事项:
6.1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6.1.1 有效的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1.2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1.3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1.4 应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6.2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
联系人:小黄 电话: 189*****700/****-********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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