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警卫处
行政区域海口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至2018年08月0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栋2206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5:00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警卫处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6-9号)2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公安局警卫处的委托,就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NHXT-2018-060)所需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海南省,本次采购所需的车辆。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所需的车辆(详见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
产品型号
马力
车辆首保
1
中大型SUV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70万元/辆
所投产品须为现今市场上最新的型号
≧250
免费
2
中型SUV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30万元/辆
所投产品须为现今市场上最新的型号
≧170
免费
2.3供货时间:根据业主实际情况安排。
2.4供货地点:海南省。
2.5 用途:海口市公安局警卫处工作需求。
2.6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
2.7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30%;交货验收完成以后支付至总金额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进口报关单证,且为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以后生产的产品。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的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豪华车辆投标(豪华车辆是指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宾利、保时捷、路虎、辉腾、捷豹、玛莎拉蒂、林肯、奥迪Q7、奥迪A8、劳斯莱斯等国际品牌的轿车和越野车)。
(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意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栋2206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6日15时 0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公安局警卫处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栋2206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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