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真车模拟驾驶招标公告

科技馆真车模拟驾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省科技馆真车模拟驾驶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吉林省科技馆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运动模拟系统:

(1)、运动系统应为6个自由度即X、Y、Z方向的平动与转动。

(2)、系统控制周期20ms。

(3)、系统运动指标应达到:

序号

运动指标

运动范围

速 度

加速度

1

升降

0~600mm

175mm/s

0.8g

2

左右方向

-400~400mm

200 mm/s

0.8g

3

前后方向

-400~280mm

200 mm/s

0.8g

4

俯仰

-18~+18deg

20deg/s

90deg/s2

5

侧倾

-20~+20deg

20deg/s

90deg/s2

6

横摆

-25~+25deg

30deg/s

90deg/s2


(4)、运动平台响应与动力学模型仿真结果一致性应达到90%及以上。

(5)、运动系统应具有安全检测、安全限位功能,确保平台运行安全。

(6)、运动系统六自由度平台选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仿真中心下属企业生产的3.5吨产品。

(7)、运动系统运动控制服务器选用台湾研华工业控制计算机;运动系统运算与数据处理服务器选用台湾研华工控机箱。

2、实时控制与运算系统

(1)、为确保模拟器准确仿真出车辆的运动姿态,实时控制与运算系统运行的实时车辆动力学模型应具有45个及以上动力学自由度。详尽指标如下:

模块(系统)

自由度数量(个)

车体

6

转向

4

车轮垂直跳动

4×1=4

车轮旋转

4×1=4

轮胎

4×6=24

动力传动

3

合计

45

(2)、实时车辆动力学模型仿真周期1ms。

(3)、实时车辆动力学模型的仿真精度应经过实车国标场地试验验证,仿真与实验结果的一致性应达到90%及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实时车辆动力学模型应能准确仿真以下极限工况:①非水平路面的仿真;②起步-停车工况的准确仿真;③制动到0车速和斜坡制动的准确仿真;④转向回正力矩的精确计算;⑤车辆自动回正、稳定性的仿真;⑥中心区的准确仿真;⑦可实现车辆急剧转向时大滑移、大非线性的准确仿真。

(5)、实时控制与运算系统主控服务器选用台湾研华工控机箱。

3、图像模拟系统

(1)、图像模拟系统应为三通道,视场角水平方向不小于135度,垂直方向不小于50度。

(2)、应采用柱幕投射,能实现三通道无缝拼接。

(3)、图像模拟系统单通道分辨率1400×1050及以上,图像刷新率 60Hz及以上。

(4)、图像模拟系统图像生成器选用台湾研华工控机箱;图像模拟系统图像模拟软件利用Multigen Vega平台。

(5)、图像模拟系统投影器选用比利时Barco公司或挪威Projectiondesign公司或日本NEC公司或美国SIM2公司产品。

(6)、图像融合器选用北京博睿科技或北京中视典产品。

4、声响模拟系统

(1)、模拟器应建立真车发动机声音特性数据库,能准确模拟发动机声音的变化过程。

(2)、模拟器应能实现制动噪音模拟。

(3)、声响模拟计算机选用台湾研华工控机箱。

(4)、均衡器选用美国dbx产品,功率放大器选用日本雅马哈产品。

5、触感模拟系统

(1)、能够采集方向盘转角、加速踏板行程、制动踏板行程、手制动行程、变速器档位。

(2)、能够采集总开关、点火开关、起动开关、转向开关、喇叭、车门开关等驾驶员操作信号。

(3)、能够实现方向盘回正力矩模拟,模拟精度90%以上。

(4)、能够实现发动机转速表、车速里程表的真实模拟。

(5)、触感控制箱机箱选用深圳图腾产品,光电编码器选用长春一光,力矩电机选用北京微电机厂。

6、中央控制系统

(1)、各子系统间通讯应采用千兆网,子系统间硬件实时同步。

(2)、中央控制系统应能访问各子系统计算机,实现对整个系统的控制。

(3)、中央控制系统应运行监控软件,能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监控车辆动力学模型描述的数据通道,一次至少能够同时监控四个及以上数据通道,且能实时更换通道。

(4)、能实现驾驶员操作信号和车辆动力学特性及参数的实时存储。

(5)、中央控制计算机选用台湾研华工控机箱。

(6)、液晶显示器选用联想,终端共享器选用台湾ATEN产品。

(7)、机柜及附件选用深圳图腾产品

执行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作商所执行的技术系统标准,必须是本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经省级以上“汽车模拟驾驶”专项技术认证的企业标准。

二、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09年11月23日起至2009年11月25日止。

三、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四、超过上述第3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五、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杨宁、张磊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www.jls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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