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日照市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2009】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山区人民医院院内;
2.2规模:15677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2层;
2.3计划工期:2009年12月1日开工—2010年12月3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上两年度(指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日照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3.4 日照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30)在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持下列证件原件报名(同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6)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
(7)工程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市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
地 址:岚山西路以南
联 系 人:曹韶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兴海路158号
联 系 人:李业波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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