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公务印刷招标公告
2009-2010年公务印刷招标公告
2009-2010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采购办委托,对市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市直国资营运机构和社会团体2009-2010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采购编号: LCZ*******
2.采购项目:2009-2010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第一包:各类资料、表格等;
第二包:各类文件、文件头、信笺等;
第三包:档案袋;
第四包:各类单据、票据;
第五包:笔记本;
第六包:各类刊物、宣传册;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具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7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8印刷企业或者个人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须在营业范围内进行投标活动。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6.1时间: 2009年11月23日-12月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6.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6.3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经加密),同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并及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经采购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人员将告知电子文件密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6.3.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元/包,参加多包投标的保证金累加。
8.1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7日 17:00 (北京时间)
9.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包,多包中标的保证金累加。
9.1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 17:00 (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3. 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4.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15. 联系方法:
联系人:钟小姐 蓝挺(报名);
联系电话:****-******* 2292509(报名);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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