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新村信报箱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海港新村信报箱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海港新村信报箱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需求的海港新村信报箱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港新村信报箱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NTCJCG********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1560.00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信报箱设计、制作、安装,拆除旧信报箱(旧信报箱及所有附属结构均须拆除并移交社区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

3.具有邮政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邮政用品用具(信报箱)生产监制证书》,能确保与南通市邮政局通邮;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中国崇川网通知公告栏(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地址: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崇川区海港新村46号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壹仟贰佰圆整(¥1,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谈判保证金需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2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崇川区海港新村46号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2时30分整。

2、资格审查地点: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崇川区海港新村46号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

2、评标地点: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崇川区海港新村46号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791

十五、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 20 “日历天”。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崇川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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