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口填埋场化学除臭剂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长山口填埋场化学除臭剂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长山口填埋场化学除臭剂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根据长山口填埋场工作的需要,武汉诺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长山口填埋场化学除臭剂采购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HBYCWH*******

2、项目名称:长山口填埋场化学除臭剂采购

3、供货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长山口垃圾填埋场

4、招标内容:详见采购一览表

5、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

6、类别:货物

7、数量:3吨

8、交货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批次数量及期限运抵交付。

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2年

10、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11、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12、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1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4、技术参数:

14.1、所投货物必须是白色粉末状,主要成分为活性自由基源、活性激发剂;采用高级氧化技术达到除臭效果;

14.2、所投产品为无毒无害,无二次污染,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毒理学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3、所投产品对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的去除率必须达到以下效果:硫化氢去除率≥90%、氨气去除率≥95%、恶臭浓度去除率≥90%;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预计采购数量

备注

1

化学除臭剂

1、硫化氢去除率≥90%

2、氨气去除率≥95%

3、恶臭浓度去除率≥90%

4、保质期≥24个月

3吨

要求提出除臭效果承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产品单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制造、运输、装卸等)、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使用后的与货物使用相关的培训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货物采购付款方式为货到付当批次货物全款。

2、报价有效期:我司最终选定的供货商的产品单价有效期为一年。

3、交货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批次数量及期限运抵交付。

4、供货地点:武汉市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5、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6、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

7.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所投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投标人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7.2、具有该货物生产/运输许可。

7.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7.4、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7、参加本批采购询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9、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声明函);

7.10、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7.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获取比选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凡资格及条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均可于2018年7月28 日至2018年8月 1日,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领取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备查:

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2.3具有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2.5投标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响应供应商,应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2.6所投产品为无毒无害,无二次污染,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毒理学检验》报告。

2.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投标人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版块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比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在2018年8月16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南湖支行

帐号:0311 0104 000 5869

行号:838196

未按规定金额、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以保证金银行回单或者保证金网银回单为准)。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人在汇入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原件等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投标,不得更换或缺席。

七、信息发布媒体

网址:(https:///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诺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天润

电话:187*****662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迪

电 话:139*****3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剂 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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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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