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山口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山口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浙水管[2009]89号文核准同意建设,现就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定承建单位。
一、招标内容:大坝防渗墙、帷幕灌浆、迎水坡护砌、放水隧洞、背水坡贴坡排水草皮护坡、溢洪道加固等内容 。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自2000年以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①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小(1)型及以上水库工程;②大坝砼防渗墙(厚度≥80cm,单项合同阻水面积在5000㎡以上)施工业绩(须①、②均具备);
2、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都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还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承建过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小(1)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业绩;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还应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承建过大坝砼防渗墙(厚度≥80cm,单项合同阻水面积在5000㎡以上)的业绩;
4、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2007年11月~2009年11月)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根据浙水建〔2009〕30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三、报名资料: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三类人员”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毕业证书;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或监督意见。若工程规模无法直接认定,则以相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和竣工图纸为依据〉;5、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6、业绩证明有虚假情况的,证实后,两年内不得参加金东区水利工程投标,并予以网上公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向者,请于2009年11月23日~ 11月27日16时前(早上8:30~11:00,下午2:00~4:00时),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二楼)报名。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交易席位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经审查合格,若有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自购买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加金东区水利工程投标;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自购买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金东区水利工程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自至开标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金东区水利工程投标。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 134*****374
监督电话:****-******** ********
金华市金东区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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