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委托对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入围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内容

2.1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入围采购(本次采购确定2018年—2019年进行项目评估的入围机构15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具有地质、采矿、选矿、会计、法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任意一种专业),投标人近两年从事过煤矿、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矿产等矿种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公示公开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或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年9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5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8投标人近两年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评价意见或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如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评审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被否决,如已入围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示的资格条件,我招标代理机构只审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3.9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小区17幢11楼)持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矿业权评估资格证;

(3)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过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矿种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公示公开的评估机构)或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

邮 编:650200

联 系 人:张青

电 话:****-****************转8032

传 真:****-********


加快实施增减挂钩政策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同志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读政策,更新观点,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一要提高认识。实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是履行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一户一宅政策的需要;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也是解决扶贫攻坚部分资金的需要;二是要摸清家底;三是要研究好相关政策;四是要建立激励机制;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道“节余指标”是一个“大金矿”。要求各州、市要尽快选择至少1个试点县,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易地搬迁任务量大、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潜力大的县作为示范县,高效完成增减挂钩任务,有效产生节余指标,快速获得收益并用于脱贫攻坚。要加大宣传,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让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全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同志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读政策,更新观点,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一要提高认识。实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是履行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一户一宅政策的需要;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也是解决扶贫攻坚部分资金的需要;二是要摸清家底;三是要研究好相关政策;四是要建立激励机制;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道“节余指标”是一个“大金矿”。要求各州、市要尽快选择至少1个试点县,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易地搬迁任务量大、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潜力大的县作为示范县,高效完成增减挂钩任务,有效产生节余指标,快速获得收益并用于脱贫攻坚。要加大宣传,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让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全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入围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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