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SL-18032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
地址:镇安县永乐镇前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26幢25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内容:镇安县永乐初级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会议桌、会议椅、隔断办公桌、家长接待桌。
2、采购预算:352070.00元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加工制造、销售或本项目内容;
4、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5、供应商须提供有关部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供应商于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2、发售地点: 镇安县文卫路皓悦明珠A座一单元六楼。
3、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 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08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西安市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26幢25层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朱先生 139*****363
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女士 173*****252 ****-*******
缴纳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详见磋商文件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7日标签: 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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