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财政局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杭州市财政局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载杭州市财政局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杭州市财政局委托,就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ZFCG-2009-29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杭州市财政局自动纳税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自动纳税系统终端7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含)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提供主要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2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日 13:45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七、谈判时间:2009年12月3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5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应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4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

3、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杭州市财政局:吴恩蓓,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联系人:孙凝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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