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家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HZB-FW-********5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报价人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包一:伦理会议智能会议桌、一期临床家具采购。
包二:体检中心家具采购。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周期:20日历天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近期的完税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7、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8、违规记录、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声明,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注: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27日至2018年82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磋商文件销售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6日下午15:00时。
地点: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会议室(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及传真:****-******* 189*****423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家具 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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