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家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HZB-FW-********5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报价人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包一:伦理会议智能会议桌、一期临床家具采购。 包二:体检中心家具采购。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周期:20日历天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近期的完税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7、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8、违规记录、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声明,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注: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磋商文件销售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时。 地点: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会议室(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及传真:****-******* 189*****423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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