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输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输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输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就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输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输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8】-088
三、招标内容:(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80天内;
4、交货地点:乡宁县热源厂储煤场
5、项目预算:*******.13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档案库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名单中、限制参与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9、报名截止后投标人须持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踏勘表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招标方处领取图纸等资料;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有效合法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完税凭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7、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公用事业局
地址:乡宁县迎旭街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郭荔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十一、公示期限: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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