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延安市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延安市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一标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0192-1104;延安市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二标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0192-1103;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由塞水发〔2018〕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
2.2项目概况:对安塞区境内延河、大理河、清涧河3条水系。延河支流杏子河、西川河、坪桥川等河库管理区编制划界实施方案。其中延河流域面积占总面积的89.8%;大理河、清涧河分别占5.7%和4.5%。水资源总量为15572万㎡,地表径流量11781万㎡。
2.3服务工期:30日历天
2.4服务范围: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
2.5项目总投资:38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河库划界的报告编制工作;二标段:界桩、标识牌的制作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注册职业资格证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3.2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报名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一份);
3.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30 日至2018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在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4套:
一标段: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一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7年度)。
二标段: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报名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yjy.ya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安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 康继红
电 话:139*****248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室
联 系 人:高凤
标签: 管理范围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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