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施工监理
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施工监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施工监理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审[2014]C00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南段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工程造价6416.1670万元,装修面积为37450.5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移动生产管理中心工程二次装修工程(-1-4层、10-20、22层)主要建设内容: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水卫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416.1670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收费的8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19.3742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收费的8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2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不适用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不适用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对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 月30 日08时00分00 秒至2018年8 月3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8月23日17:00分之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任选一个):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220******* 。
②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刺桐路594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8*****089 ,传真:/ ;
联系人:小林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1幢406单元,邮编:362200 ;
电子邮件:********9@qq.com ;
电话:****-********、150*****523,传真:****-******** ;
联系人:蔡云彬&陈建珠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科A幢6、7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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