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烯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区用地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烯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区用地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8)第40号
1、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百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福建烯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区用地土方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泉台管经审[201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 ;
3.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91.5157万元,项目测量总面积约41772.8平方米,合62.659亩。土方计算面积为42226.8平方米,合63.34亩,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福建烯石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区用地土方工程,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莲内村南部,海域大道(巨大段)东侧、张纬6路的北侧、张纬4路西侧。项目测量总面积约41772.8平方米,合62.659亩。土方计算面积为42226.8平方米,合63.34亩,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挖一般土方,土石方回填,余方弃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91.5157万元,
项目用地计算面积42226.8平方米,填土方量为66612.1立方米;挖方量为198.8立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91.5157万元,项目用地计算面积42226.8平方米,填土方量为66612.1立方米;挖方量为198.8立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3.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1.5157 万元;
3.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 日历天 ;
3.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3.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2、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还须是已办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年度业绩信誉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等级评定有效期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许[2015]274号)。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4.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7日8时00分00秒至2018 年8月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④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台管【2017】166号文可以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7.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8月8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项目的开标(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文件解密)
①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8:00--开标时间内登录(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30分钟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当日,投标人使用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凭证、签到凭证(用于开标时间之前进行现场扫码签到)、及“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在开标时间到后的30分钟之内至现场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上发布。
10.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8月1日18: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七层,邮编:362122
电子邮件:/
电话:139*****536,传真:/
联系人: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xmtyqz@126.com
电话:0595-********,159*****825,传真:0595-********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交警大队斜对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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