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处直属路灯所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处理招标公告
路灯管理处直属路灯所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直属路灯所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处理 | 项目编号 | *******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直属路灯所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7*****53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18年07月3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财政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所属厅 | 综合厅 | 厅名称 | 综合厅 |
交易底价 | 805679元 | 报价幅度 | 10000 |
经营期限 | 无 | ||
项目概况 | 报废一批灯杆、灯具、电缆、变压器,祥见资产清单。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4、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方谨慎竞价。 5、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买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6、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一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该签署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9、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元,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0、竞买方需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1、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1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2、中标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3、看货时间(2天):2018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看货地点: 金湾区西湖城区 ? 联系人:彭志柳, 联系电话:137*****539 。 14、具体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5、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6、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彭志柳,联系电话:****-******* 。 17、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18、中标方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1、中国大陆竟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1、网络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3、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4、现场勘踏确认书.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08时3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产权交易窗口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08时3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18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13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18年8月13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钟小姐、陈先生、郑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备注 | |||
声明: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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