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监理)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贞发改字〔2017〕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融资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招标人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
2.2 项目规模:停车场场地铺装6650m2,土石方开挖6250m3,环境种植3060m2,地下停车场建设5700 m2,龙河小广场基础挖方500 m3,场地清理1500 m2,钢筋混凝土板建设680 m2,地面铺砖800 m2,花池建设50m,干打垒石墙景观墙建设30 m3,景观水池建设200 m2,毛石挡墙240 m3,公厕改造60 m2,给排水建设4500 m2,景观照明安装4500 m2;河道清淤7500 m2,河道绿化种植8000 m2,生态河道建设8200 m3;老街广场建设,场平500 m3,环境种植2500 m2,给排水安装500 m2,路灯20盏,道路建设100m,地面铺砖1500 m2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45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招标全部内容(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技术支持QQ:********29,技术支持电话:****-*******,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下午5: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2日09时1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2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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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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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贞丰县龙场镇 | 地址: | 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邮编: | 562205 | 邮编: | 562400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人: | 岑楠 |
电话: | 150*****858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50*****858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150*****858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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