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区域双阳区公告时间2018年07月30日09: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30日08:00至2018年08月03日15: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14:00
开标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98.46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野晶
项目联系电话136*****215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野晶136*****215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志钢180*****969
附件:
附件1060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野晶

项目联系电话:136*****2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龙野晶136*****2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双阳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位于双阳区管家村、庞家村、林家村、向阳村、城郊村、万宝村、石灰村、板石村、尖山村、土顶村、常家村,工程内容为场地硬化,安装太阳能照明灯,安装箱式广场标志牌(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98.461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08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10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30日至201808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22140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龙野晶

电 话:136*****2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969

2018073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46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8:00至2018年08月0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招投标法规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广场 农村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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