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悦达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悦达总部大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以北,开放大道以东,大新河以西。
2、工程名称:悦达集团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
3、工程规模:约19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12月。
四、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悦达集团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9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备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该建造师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建造师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投标项目经理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施工过1项 1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4、投标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含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投标申请人于2009 年11月 23 日 15:30时至2009年12月 1 日15:30 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封袋无须盖章,但应清楚地注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悦达集团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后,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2)已填写的悦达集团总部大楼亮化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三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级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聘用证书)、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不少于4人)在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证明或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7)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第三款投标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项目经理姓名必须在工程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8)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证书原件和资料原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09 年11月23日15:30 时至2009 年 12月1日15:30 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建行2F)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 138*****055)。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报名并未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招 标 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兴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8*****055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2009年11月 日












附件: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悦达集团总部大楼及广场亮化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方案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4%。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少于10项的视为全部进行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10分
基本分10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 四)、施工方案 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9.00--10.00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进度的保证措施;
4、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五、其它
5.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5.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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