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台县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单位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收意见。
一、项目预算金额
该项目预算金额约875万元。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为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解决我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计划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承接主体,在城区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8套,套均面积60平方米以内。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高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要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且政府出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通过调查,除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丽城小区二期项目中有在建的60平方米商品住房以外,其他房产开发公司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基本没有。因此,为保证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符合各项规定,户均面积能够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确保建成后能够有效解决我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承接主体。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过多方考察论证,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丽城小区二期项目中规划建设户均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使用要求,且该公司取得的山水丽城小区建设用地相邻县国庆小学、南苑及光彩幼儿园和仁济医院等,地理位置优越,在该小区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可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群众就学、就医等问题。因此,拟定该项目供应商为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张全新 高台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工程师
通过对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论证,需考虑房源数量和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要求和指标,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丽城小区二期项目中规划建设户均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户型合适,套数超过48套以上。因此,该公司符合项目单一采购的要求。
专家二? 刘占亿 高台县城乡规划设计队工程师
通过对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论证,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不但要考虑房源、面积等要求和指标,还要考虑用作公租房后,住房困难群体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需求。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丽城小区二期项目紧邻县国庆小学、南苑及光彩幼儿园和仁济医院等,地理位置优越,方便住房困难群众的就学、就医等需要。因此,该公司符合项目单一采购的要求。
专家三 李瑛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师
通过对县内房地产市场调查,高台县城市振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丽城小区二期项目中规划建设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面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要求,而且该部分住宅楼即将开工建设,采购该公司后,将该部分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尽早投入使用,能够尽快发挥效益,有效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因此,该公司符合项目单一采购的要求。
六、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柴发园
电话:189*****575
监督单位: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何振元
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高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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