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检执勤艇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边检执勤艇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边防检查站边检执勤艇监理服务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边防检查站边检执勤艇监理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8-6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勾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16号

联系方式:勾助理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丽坤****-********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投资额:约35万元

招标内容:检查站边检执勤艇监理服务,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国家相关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船舶甲级监理资质;(3)需派驻3名以上的船体、轮机、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监理工作;(4)派驻项目监理人员要求:项目总监具有船舶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船舶修造监理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具有船舶类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船舶修造监理工作经验;(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验原件,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00至2018年08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靶场街丽景国际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边防总队四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1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执勤 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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