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灶村康居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十灶村康居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阜宁县三灶镇康居工程十灶村集中居住点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三灶镇康居工程十灶村集中居住点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三灶镇十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非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三灶镇十灶村村民委员会;
2.2工程规模:阜宁县三灶镇康居工程十灶村集中居住点,本次招标主要为住宅楼和院墙等土建安装工程(含施工便道)等,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总面积约2万㎡(详见施工图纸、补充通知,具体规模按照甲方要求)。
2.3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56元/㎡。
2.4工期:土建工程为 124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补充通知和招标人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9投标时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的被授权人至少包含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连续6个月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无欠费。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4.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发放时间2018年7月 9日上午09:00至2018年7月13日下午17:00,发放地点:阜宁县三灶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36*****000
4.2报名须知: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请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五、开标日期和地点
2018年7月 28 日 上午9:30 ,阜宁县三灶镇人民政府南二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伍日内缴纳贰佰万元农民工工资兑付保证金到三灶镇财政所账户,逾期未缴纳的,取消中标资格;对未中标的单位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到招标人由三灶镇三灶镇财政所账户,必须于2018年7月27日17:00前转到。(账户名称:阜宁县三灶镇财政所;帐号:****************010810;开户行: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灶支行)。农民工工资兑付保证金同样汇入上述账户。
6.3投标时凭阜宁县三灶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再收取投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所有工程款在土建安装工程一层主体浇筑后付工程总价款的20%;土建安装工程二层主体浇筑内外墙粉刷结束后付到工程总价款的60%;竣工验收交付后十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交付满一年后十日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5%;交付满二年后十日,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注:本项目工程不含税金,无须开票。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灶镇十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6*****000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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